为鼓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报考我院,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学院设立“欧洲杯买球平台优秀新生奖学金”,对当年录取高考成绩优异和中职期间表现优秀的新生进行奖励。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品学兼优,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的我院高职生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第二条 奖励类别及获奖条件
1.高考分数过一、二本线:新生高考成绩须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录取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取消本科一批二批的省份参考自主招生线),艺术类学生必须就读我院艺术设计系相关专业。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新生,按其所在省份,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择优评选。成绩相同者按照全省位次,排名靠前者优先;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考生录取顺序,排名靠前者优先。
2.技能大赛奖项:中职期间参加教育部举办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者。
3.见义勇为奖项:由县级政府以上单位(包含县级政府单位印章)颁发见义勇为奖项。
4.好人好事奖项:由县级政府以上单位(包含县级政府单位印章)颁发好人好事奖项。
5.音体美特长奖项:参加由政府、专业机构、相关协会举办的省级及以上比赛,获三等奖以上者。
第三条 奖金设立
1.高考分数过一本线:
新生高考成绩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本录取分数线 8000元
2.高考分数过二本线:
新生高考成绩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二本录取分数线 3500元
其中:
文科、理科、艺术类第一名 5000元
文科、理科、艺术类第二名 4500元
文科、理科、艺术类第三名 4000元
高考分数线过一、二本线奖金不重复计算,只能获评其中一项,艺术类需就读学院艺术设计系相关专业。
3.技能大赛奖项:
国家级一等奖 8000元
国家级二等奖 4000元
国家级三等奖 3000元
省级一等奖 3000元
省级二等奖 2000元
省级三等奖 1000元
4.见义勇为奖项:5000元
5.好人好事奖项:1000元
6.音体美特长奖项:2000元
第四条 奖励名额
贵州省内:名额不限,满足条件即可;
贵州省外:名额不限,满足条件即可;
中外合作办学类:名额不限,满足条件即可。
第五条 评选程序
1.新生入学并取得学籍后,各系汇总呈报申请奖励新生名单,学生工作处和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共同审核并确定获奖优秀新生名单;
2.学生工作处在全院范围内对获奖新生名单、奖励额度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院领导审定后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进校后经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
2.被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者,予以追回。
凡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第一学年内退学的、受纪律处分的,新生奖学金予以追回。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处和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